居家護理所
居家訪視

一、本所服務項目
1.醫師訪視
2.各式導管與造口之護理與更換
3.代採檢體送檢
4.傷口護理
5.護理指導與衛教
6.轉介服務(提供社會福利或醫療資源諮詢)
二、服務對象
1.病人清醒時,百分之五十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
2.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求之病人
3.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或出院後仍需繼續護理之病人
4.疾病因素無法外出開立慢性病藥物之病人
三、收費標準
1.符合健保身分者,依健保收費標準自付百分之五部分負擔
2.不符合健保身分者採自費
3.車資採使用者付來回計程車費
| 服務項目 | 照護項目 | 支付點數自/機 | 5%自付自/機 | 重/榮/福 |
| 護理訪視第一類 | 一般護理評估、護理指導、採取檢體… | 1050/840 | 53/42 | 0 |
| 護理訪視第二類 | 一項特殊照護群組、僅更換尿管或鼻胃管… | 1455/1164 | 73/58 | 0 |
| 護理訪視第三類 | 二項特殊照護群組、僅更換尿管或鼻胃管… | 1755/1404 | 88/70 | 0 |
| 護理訪視第四類 | 三項特殊照護群組、僅更換尿管或鼻胃管、氣切造口器… |
2055/1644 | 103/82 | 0 |
| 醫師訪視 | 身體評估、醫療諮詢及建議(每二個月一次) | 1553/1242 | 78/62 | 0 |
四、如何申請
1.住院病人可由醫院轉介至居家護理所
2.非住院個案而符合居家照護收案條件者,可直接向居家護理所提出申請
五、聯絡方式
電話:07-8126000轉1715
地址:高雄市鳳山區福祥街81號
負責人:魏婉君護理師